
【資安新聞】2009-06-05
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即將三讀通過 您準備好了嗎?
現行的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規範個資保護範圍僅限「經電腦處理」的個資,管轄範圍也只涵蓋公務機關加上徵信、醫療、學校、電信、金融、證券、保險,以及大眾傳播等8大行業別,對於同樣有在蒐集、處理、利用龐大個資的電子商務業者,卻不具任何約束力。
因此,新版個資法刪除了法規適用範圍,避免重要個人資料從法律規範的漏洞中洩漏而出,並受到犯罪、詐騙集團利用。新版個資法一旦三讀通過後,未來受個資法規範的範疇,將不再受限於現行的「公務機關 + 8大行業」,而是「所有」有在收集個資的產業,機關團體、財團法人等所有自然人、法人,都會納入管制範圍。
修訂過後的個資法,將現行的罰責由2千萬元提高至5千萬元,而且使用者也不需擔負舉證責任,而需由業者證明自己已盡一切可能保護資料。
由罰金的提高以及舉證責任的轉移2點預估,所有涉及收集客戶資料的企業,都將面臨更高的營運風險。(資料來源:DIGITIMES 2009.03)
面對新版個資法即將帶來的挑戰,您真的準備好了嗎?
歡迎與我們連繫,我們將有專人為您說明服務!
MyOTP 服務專線: (02)2700-4508